北部的文化稱為楊基文化(Yankee),來自英國清教徒(Puritanism)。自英王亨利八世進行宗教改革之后,英國即陷入宗教分裂之中,清教徒反對英國國教的宗教專制與經濟迫害,分兩支前往美國。第一支清教徒(Pilgrim:分離派清教徒)于1620年,由威廉·布拉福德(William Bradford)率領,乘“五月花號”輪抵普里茅斯,他們在海上航行時遭遇狂風巨浪,簽署生命共同體文獻《五月花公約》(Mayflower Compact),立誓完成圣徒使命。另一支“非分離派”清教徒于1630年由約翰·溫思羅普(John Winthrop)率領17艘船前往北美洲,展開了清教徒在美洲的“使命”,建立了馬薩諸塞殖民地。溫思羅普自認為能來到此地是受到上帝的指引,因此要建立“山岳之城”(City upon the hill)。他為了要創(chuàng)辦一個純真的教會,采用政教合一的高壓統治,排除異己,不容許有人從事改革活動或煽動分離,使得清教徒在此成為另一個獨裁團體──嚴格規(guī)定教徒入會條件,由五至七名圣徒審核入教的資格,即“應選證明”:包括應選、實踐、正名、核準、贊美五個過程。在審議過程中,入教者得當堂答辯,并經投票表決,隆重宣誓,才能入教。清教徒強調移民之間要相互依賴,共容、共榮,一切以團體為重。北方從此成為一個小區(qū)結構(communitybuilding enterprise),以后中部地區(qū)的殖民地如賓夕法尼亞、新澤西、德拉瓦等地的開發(fā)均采此一模式。
北方文化建立在清教徒的“契約思想”(Covenant Thought)之上,包括基督教的“贖罪契約”(Covenant of Redemption),以及卡爾文教派的“恩惠契約”(Covenant of Grace)?!摆H罪契約”相信人類始祖亞當(Adams)違背了與上帝所締的“圣約”,偷吃了禁果,因而背負“原罪”,無法依個人能力獲得不朽的生命。但上帝的慈悲心,給亞當子孫一個新的“圣約”,派遣基督(Christ)至人間履行,任何人只要接受基督,就可以獲得永生。而任何不信上帝的人將陷入無助且無望的境地?!岸骰萜跫s”主張萬物皆來自天意,人必須通過上帝安排,才能理解神意,爭取得救。新英格蘭地區(qū)居民在這種文化的孕育之下,生活方式以小區(qū)為主,經由信仰與儀式凝聚力量,人人服從團體,事事公決?!妒ソ洝肥峭ㄐ械陌姹荆跫s(contract)是生活的依據。圣約的服從性使當地人不能獨立自存,必須依賴上帝、教會、家庭、社團。對《圣經》的詮釋權也促進了個人主義,帶動了小區(qū)發(fā)展的動力。清教徒透過這種方式讓居民敬業(yè)守法。
清教徒為了維持優(yōu)勢地位,迫害離異人士,只承認那些同樣獲救的一些人進入教會,成為教友。他們否定了天主教、英國國教救贖的方式(由教會或國家來決定,或父母為教友,子女自然受洗為教友),改采聚會方式來決定教友,這種公理會(Congregationalists)的遴選教友方式,雖然推翻了教會或國家的權力,但也因為“證明獲救”的不易,導致美洲地區(qū)教徒人口數下降。為了改善這種情形,1657年有了“半圣約”(half-Way-Covenant)制度,讓馬薩諸塞及康涅狄克殖民地的教徒子女,在未能表達“重生”(即得救,regeneration)的經驗之下,即不合標準的狀況,亦可成為教徒,只是不得參加圣餐及教會選舉,以維持教徒的人數,鞏固教會地位不致衰退。1662年馬薩諸塞的一項宗教會議要求各教會遵行辦理,但爭議持續(xù)近百年。
北美洲清教徒的禮拜方式極簡單,他們吟誦經文,重視文字、文學,抵制樂器與音樂,怕引起非宗教情緒,及喚起對天主教或英國國教的回憶。他們禮拜的教堂非常簡陋,沒有裝飾也沒有彩色玻璃、沒有暖氣,只是一個四方形建筑,稱為聚會所(meetinghouse),由牧師證道。為了要脫離英國國教的束縛,擺脫天主教對《圣經》的獨斷解釋權,教會希望信徒人人會閱讀《圣經》,促進教育發(fā)展;特別是大學的蓬勃發(fā)展。1636年哈佛大學、1701年耶魯大學成立。至于當地人對婚姻與家庭的看法雖不如英國保守,但在小區(qū)共榮的期許之下,有相當嚴格的規(guī)定。嚴格說來,北方清教社會是一個神權社會,但由于這個社會采用聚會方式,產生認定標準,因此也就發(fā)展為一個民主、個人主義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