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并列的主語中,I總放在最后:
Mr. Wang and I are in charge of the work. 我和王先生負責這項工作。
二、 物主代詞
1、物主代詞是表示所有關系的代詞,也可叫做代詞所有格。根據(jù)其句法作用,物主代詞可以分為形容詞性和名詞性兩種,見下表:
人稱 |
單數(shù) |
復數(shù) |
||
形容詞性 |
名詞性 |
形容詞性 |
名詞性 |
|
第一人稱 |
my |
mine |
our |
Ours |
第二人稱 |
your |
yours |
your |
yours |
第三人稱 |
His, her, its |
His, hers, its |
their |
theirs |
(1)形容詞性物主代詞一般位于名詞前,用作定語,限定該名詞的意義。例如:
I like his car. 我喜歡他的小汽車。
John cut his finger. 約翰割破了手指。
Excuse me, is this your car? 對不起,這是您的車嗎?
His parents are in England. 他的父母在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