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A 修辭學的概念
1)英語中的“修辭”(Rhetoric)具有多層的含義,可大體概括為兩個方面的意思:從較為狹義或傳統(tǒng)的角度上看,“修辭”主要涉及“語言文本”(verbal texts)的各種表現(xiàn)技巧;而從較為廣義或現(xiàn)代的角度上看,它涉及任何形式的信息表述(any information expression)。蘇格蘭修辭學家坎貝爾認為,修辭學必須表現(xiàn)出“理解、想象、激情和意志”(understanding, imagination, passion and will)等四個方面的思維功能, 從而使自己的表述具有說服力。(Keith Brown, 2nd Edition, Vol. 10, 580-581)
2) 我們講話或?qū)懳恼拢际浅鲇谏鐣浑H的需要。為了達到交際目的,就要考慮怎樣說、怎樣寫,即怎樣從客觀的環(huán)境和對象出發(fā),選擇恰當?shù)恼Z言表達方式,力求準確、鮮明、生動,使對方易于理解和樂于接受所要表達的思想。這就是修辭學所要研究的問題。作為語言學的一個學科,修辭學既是研究語言,更是研究語言使用,著重考察人們在交際中的社會言語規(guī)律和特點。美國語言學家Brooks和Warren在他們合著的《現(xiàn)代修辭學》(Modern Rhetoric)一書中說:修辭學是有效地使用語言的藝術(Rhetoric is the art of using language effectively)。我們這本書的目的是從寫作角度研究修辭,故名為《英語修辭與寫作》。
3) 修辭學研究的核心問題是如何優(yōu)化人的思維及其表現(xiàn)形式,它同心理學、交際學、邏輯學、語用學和社會語言學等等學科有著密切的關系; 修辭和語法也密切相關,是在語法基礎上再前進一步。Francis Christensen說:
Grammar maps out the possible; rhetoric narrows the possible down to the desirable and effective.
伍海倫先生在《英文修辭手冊》前言中通過一位學者的話點明了語法和修辭之間的區(qū)別:
Grammar is the law of language, considered as language; rhetoric is the art of language, considered as thought. Grammar tells what is correct; rhetoric tells what is effective and pleasing.
這說明人們在社會交際中為了有效地使用語言,不僅要遵守語法規(guī)則,還要追求語言的使用技巧,既要考慮句子結構對不對,話說得通不通,又要注意話說得是否準確有力,是否鮮明生動,是否協(xié)調(diào)連貫等。簡而言之,就是話說得是否有藝術性,而這種說話的藝術性,要與有效性結合起來,一切技巧的使用都要考慮語境,針對不同場合與不同對象,才能取得更好的交際效果。
1.1B 修辭學的基本內(nèi)容
1) 關于現(xiàn)代修辭學的內(nèi)容或研究對象,各家說法不一,前面1.1A提到Keith Brown的看法,從具體內(nèi)容來講,有的把修辭學狹義地理解為各種詞格的形式與使用,而有的修辭視野卻寬泛得多,認為修辭學應該包括下述三個方面:
一是風格學(Stylistics),包括不同的語域(registers)和各種風格變體(stylistic variants)。前者指諸如科技寫作、商貿(mào)寫作及新聞寫作等;后者指不同作家、不同學派或不同時代的文學語體等。
二是交際修辭學(Communicative Rhetoric),包括詞語選擇(choice of words),句式變化(sentence varieties) 和組段謀篇(organization of paragraphs and composition of the whole text)等三個方面,統(tǒng)稱之為修辭活動的三大層次(the three levels of rhetorical operations)。
三是審美修辭學(Aesthetic Rhetoric),指通過種種藝術手段,其中包括修辭格(figures of speech)的使用,使自己的說話或文章生動、優(yōu)美,具有更強的感染力。
2) 本書把交際修辭學和審美修辭學作為現(xiàn)代修辭學的基本內(nèi)容,以詞語選擇、句式變化和組段謀篇等修辭活動的三大層次為框架,以審美修辭為手段,即在整個修辭活動中貫徹審美修辭的種種技巧與要求。
我在初版前言中講到,“修辭和語法、詞匯等學科有密切關系,彼此之間有些內(nèi)容交叉或重疊(overlapping)”,因此在不同學科的著作中會涉及其它有關學科的內(nèi)容。例如,為了能夠準確地選擇詞語,必須把握詞語的意義,也會涉及詞語的構成。詞語的構成和詞語意義的分析屬于詞匯學的范疇,修辭學中的詞語問題僅在詞匯學的基礎上集中研究詞語在使用中表現(xiàn)出來的態(tài)度差異或不同的感情色彩,如指示意義與隱含意義(denotative meaning and connotative meaning),褒義與貶義(approving meaning and disapproving meaning),所指意義(referential meaning),社會意義(social meaning)及情感意義(affective meaning)等等,而非簡單地重復詞匯學的內(nèi)容。這樣處理修辭學與其他相關學科的關系,目的在于讓讀者既能對語言使用中的種種情況獲得一個比較完整的印象,又不脫離本學科。
1.1C 現(xiàn)代修辭學的發(fā)展趨勢
1) 修辭這門學問起源于公元前4世紀,即希臘亞里士多德時期。當時它僅指口頭表達技巧,相當于我們今天所說的“辯論”(argumentation)。17世紀末期英國哲學家John Locke曾把修辭稱作“演說術”(the science of oratory),是“說話得體、優(yōu)美和有力的藝術”(the art of speaking with propriety, elegance, and force)。因此,在希臘語、拉丁語、法語、西班牙語以及意大利語中,rhetoric這個詞的詞根都是“說話”的意思。
隨著19世紀印刷業(yè)的高度發(fā)展,人們也越來越普遍地采用了書面交際手段,于是修辭的原則和方法也進入了各種書面語體。
現(xiàn)代語言學的迅速發(fā)展推動了現(xiàn)代修辭學的發(fā)展,修辭學研究呈現(xiàn)兩種主要趨勢:一是著重研究修辭手段的體系,稱之為語言修辭學;二是著重研究話語中的修辭現(xiàn)象,稱之為話語修辭學,或言語修辭學。本書兩者兼有,但非簡單地合并,而是以前者為基礎,以后者為重心,以提高學習者的使用能力為目的。
2) 我國的漢語修辭研究源遠流長,近代有陳望道先生的《修辭學發(fā)凡》(1932年)和呂叔湘、朱德熙先生的《語法修辭講話》(1952年)兩座里程碑。但我國的英語修辭研究則起步甚晚。雖然上世紀60年代初王佐良先生就曾撰文論述英語修辭在外語教學中的地位和作用,但政治運動使這方面的研究停頓了近20年,直到改革開放以后才真正得到開展。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1981—2009年間我國學者共發(fā)表論文150余篇,出版專著和詞典20多部,把我國的英語修辭研究不斷推上新的臺階。在這大量的修辭學著述中,有的評介了西方古典修辭學和現(xiàn)代修辭學,有的專論詞格,有的把修辭學和語用學、認知語言學等結合起來加以研究,形成跨學科研究成果。中國修辭學會會長、我國著名語言學家、上海外國語大學教授王德春先生的《現(xiàn)代修辭學》在繼承傳統(tǒng)修辭學的基礎上構建了現(xiàn)代修辭學的理論框架,并對其主要內(nèi)容做了全面的概括和生動的描述。
不少大學已開設了英語修辭學課程,并開展這方面的專題研究。
3) 當前我國的英語修辭研究主要在下述三個方面展開:一是繼續(xù)對傳統(tǒng)修辭學和現(xiàn)代修辭學派進行研究,繼承和發(fā)揚英語修辭學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同時吸收現(xiàn)代修辭學派的新觀念、新思路和新方法,改進和提高我們的研究和教學;二是把英語修辭同漢語修辭加以對比研究,既促進文化交流,又利用漢語優(yōu)勢促進英語修辭研究;三是把英語修辭同其他學科聯(lián)系起來,如認知學與修辭學,心理學與修辭學,交際學與修辭學,話語學與修辭學等等,從而引出種種跨學科研究的新課題、新成果。本書的主旨是從學習英語寫作的實際需要出發(fā),系統(tǒng)扼要地介紹各個修辭活動層次的要求和技巧,并結合語境論述修辭中應注意的問題。